《开yunapp体育官网入口登入項目實施管理辦法》(2023修訂版)
开yunapp体育官网入口登入項目實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襄陽都市圈建設的科技支撐,進一步規範市科協項目實施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市科協財務管理製度,結合市科協項目實施管理的實際情況,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項目是市科協發布的為(wei) 推動科協事業(ye) 改革發展、科學技術普及和科技創新給予資金資助的項目。
市科協政府采購項目、定向合作項目、科技人才定向培育項目、機關(guan) 自身建設和維持運轉的非業(ye) 務性項目等,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項目實施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惠民利企,突出實效;
(二)公開公正,程序規範;
(三)節約資金,追求效率;
(四)依法依規,全程監督。
第四條 市科協項目資金為(wei) 資助性質。項目實施主體(ti) 應保證專(zhuan) 款專(zhuan) 用,據實列支。
第五條 項目實施實行市科協各部門提前謀劃、領導班子集體(ti) 決(jue) 策、項目主體(ti) 組織實施、分管領導主抓督導、責任部室協調推進、綜合部室評估問效、紀檢監察全程監督的分工負責機製。
市科協與(yu) 其他單位共同決(jue) 定實施的項目,在項目立項、發布、申報、評審、決(jue) 定、公示、實施、驗收等各環節,在執行本辦法的同時,還應遵循相關(guan) 單位的有關(guan) 規定。
第六條 直接承擔項目實施工作的企事業(ye) 單位、科技社團、城鄉(xiang) 社區(村)、其他市場主體(ti) 是項目實施主體(ti) 。
項目實施主體(ti) 應與(yu) 項目申報主體(ti) 一致。幾個(ge) 申報主體(ti) 聯合申報同一項目的,應明確一個(ge) 牽頭單位。不得將一個(ge) 項目拆分為(wei) 多個(ge) 項目,或者將一個(ge) 項目的工作量計入另一個(ge) 項目。
項目經費由牽頭單位統一管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陣地建設類項目驗收合格後,需要命名的由市科協行文命名。市科協與(yu) 其他單位共同決(jue) 定實施的項目,共同命名。項目實施單位如有需要可依據命名文件製作匾牌。
未受市科協資助的項目,項目實施主體(ti) 申請市科協命名的,經市科協考核合格,可以行文命名。具體(ti) 辦法另行製定。
第八條 市科協在項目實施管理工作中,應切實貫徹上級優(you) 化營商環境各項要求,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優(you) 化工作流程,減輕相對人負擔。
第二章 項目類別和資助額度
第九條 市科協資助項目分為(wei) 陣地建設類和科技活動類兩(liang) 種。陣地建設類包括科普教育基地建設(含基層科普能力提升項目)、科創服務基地建設、科技人才之家建設等項目,科技活動類包括科普活動、學術活動、調研活動、觀摩交流等項目。
每個(ge) 類別下可根據工作需要和財力狀況設置若幹個(ge) 項目,每個(ge) 項目下設具體(ti) 實施的項目數額。
第十條 市科協參照上級科協項目資助額度,本著盡力而為(wei) 和量力而行原則,陣地建設類項目單個(ge) 資助額度一般分為(wei) 5萬(wan) 元、2萬(wan) 元兩(liang) 個(ge) 檔次,科技活動類項目單個(ge) 資助額度一般分為(wei) 5萬(wan) 元、2萬(wan) 元、0.5萬(wan) 元三個(ge) 檔次。
每個(ge) 項目的具體(ti) 資助額度應對照項目任務書(shu) 確定的實際工作量和所需經費,本著錢事相匹配的原則確定。
對全市科普科創有重大影響的項目、上級交辦的重大項目,確需突破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資助額度的,由市科協領導班子會(hui) 議集體(ti) 研究決(jue) 定。
第十一條 陣地建設類項目堅持先建設後資助原則。申報項目時已投入的資金或實物應達到申報書(shu) 承諾的30%以上。
科技活動類項目可根據具體(ti) 情況實行先開展活動後資助、先資助後開展活動等辦法。
第三章 項目流程管理
第一節 項目立項與(yu) 發布
第十二條 市科協各部室在日常工作中,應全麵掌握全市科普教育基地建設、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科技人才培育使用、學會(hui) 建設和學術發展、科技智庫建設等工作狀況,建立並不斷完善各類業(ye) 務項目庫,杜絕項目立項工作的盲目性和隨意性。
第十三條 每年9月至11月為(wei) 市科協下年度項目集中策劃期,會(hui) 領導和各部室應在廣泛征求意見、深入調查研究、充分吸取對以往項目績效評價(jia) 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市委市政府年度中心工作任務和上級科協工作安排,以部室為(wei) 單位提出下年度項目立項建議書(shu) ,報市科協辦公室初審匯總後提交班子會(hui) 議研究。
為(wei) 支持本級科技社團發展,市級學會(hui) 實施的項目金額不得低於(yu) 當年資助總額的40%。
第十四條 各部室提交的項目立項建議書(shu) 包含下列內(nei) 容:
(一)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項目的數量、主要任務清單和資助額度;
(三)申報條件;
(四)預定目標和預期績效。
因項目申報條件設置不明晰造成理解和執行混亂(luan) ,或者因目標定位不合理造成項目實施明顯低於(yu) 績效預期的,對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主要負責人依規問責。
第十五條 市科協研究決(jue) 定項目立項時,應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wei) 導向,堅持強基固本、改革創新、效益優(you) 先、動態調整。
第十六條 市科協研究決(jue) 定當年實施項目後,由市科協辦公室進行文稿統籌(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配合),送班子成員會(hui) 簽後,3日內(nei) 在市級媒體(ti) 、市科協官方媒體(ti) 統一公開發布。
第十七條 市科協年度實施的項目,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一次性或分批次研究確定並發布。
第十八條 項目公開發布後,各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要宣傳(chuan) 動員市科協團體(ti) 會(hui) 員、項目庫單位積極申報,將申報要求一次性告知,但不得違反相關(guan) 工作紀律要求。各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要加強溝通,防止同一單位超額申報、同一活動重複申報。
第二節 項目申報和預審
第十九條 申報期限為(wei) 15個(ge) 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確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申報期限的,由市科協相關(guan) 會(hui) 議研究決(jue) 定並公開發布。
申報單位應同時提交電子和紙質文本。申報單位應本著誠信原則對所提交的申報材料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並做出書(shu) 麵承諾。
第二十條 同一申報單位每年申報項目總數不得超過5個(ge) ,其中陣地建設類項目不得超過1個(ge) 。市科協辦公室匯總時發現同一申報單位申報項目總數超過限額的,書(shu) 麵通知其3個(ge) 工作日內(nei) 書(shu) 麵回複取舍意見。逾期不回複的,視為(wei) 放棄所有項目申報,對已申報的項目不提交評審。
第二十一條 各部室按照“三定方案”確定的職能分工分別受理相關(guan) 項目申報。
受理申報期間,各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應明確專(zhuan) 人接受申報單位通過來訪、電話、網絡等提出的谘詢,認真負責地解答有關(guan) 疑問,嚴(yan) 格執行一次性告知、首問負責製等規定。因解答人原因導致加重申報單位負擔或引起投訴的,依照相關(guan) 作風紀律規定問責。
第二十二條 申報期限截止後進入項目預審階段,由各分管業(ye) 務的市科協領導在2日內(nei) 分別組織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全體(ti) 人員進行預審。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預審時可以決(jue) 定對所申報項目不提交下一環節的項目評審:
(一)申報單位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
(二)申報單位或其法定代表人三年內(nei) 被市科協列入失信名單或因失信行為(wei) 被執法機關(guan) 處罰的;
(三)所申報項目超越市級財政資金支持範圍的;
(四)所申報的陣地建設類項目兩(liang) 年內(nei) 已獲得地市級以上科協同一或同類項目資助的;
(五)申報單位三年內(nei) 曾承擔的地市級以上科協資助項目驗收未通過的;
(六)同一申報單位所申報項目超過本辦法第二十條數額限製且在限期內(nei) 未更正的;
(七)所申報的陣地建設類項目已投入的資金或實物未達到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比例的;
(八)申報材料弄虛作假的;
(九)在申報過程中有請吃送禮等違規行為(wei) 的;
(十)其他足以影響項目公正性和實施效果的。
對決(jue) 定不提交評審的項目,由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在2日內(nei) 書(shu) 麵通知申報單位,並負責釋明政策、處理相關(guan) 信訪。
第二十四條 兩(liang) 年內(nei) 獲地市級以上科協資助的陣地建設類工作站點(含院士專(zhuan) 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學會(hui) 服務站、科技成果轉化平台及依據本辦法資助建設的工作陣地等),所申報項目的建設或活動內(nei) 容與(yu) 已實施的項目基本相同的,視為(wei) 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重複申報情形。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預審時可以要求申報單位在2個(ge) 工作日內(nei) (截止時間不得超過預審期限)對申報材料進行完善或補充:
(一)所提交材料缺項的;
(二)所提交的材料中,設定的目標缺乏定性定量考核指標或者實施路徑不清晰完整的。
申報單位在限期內(nei) 未對申報材料進行完善、補充的,不影響提交評審。
第二十六條 同一項目的申報單位數量(剔除本辦法第二十三條所列的項目)未達到該項目設定數額兩(liang) 倍的,視情況予以等比例減少項目數量或不提交評審處理。
第二十七條 在項目預審和評審時,市科協所屬科技社團、市科協團體(ti) 會(hui) 員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you) 先資格。
第二十八條 預審通過的項目方可提交評審。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負責人和分管該部室的領導對提交評審的項目,應簽署同意提交評審的意見。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主要負責人對所提交評審的項目合法合規性負責,分管領導承擔領導責任。
因預審把關(guan) 不嚴(yan) 導致不應提交評審的項目提交評審的,對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主要負責人和分管領導依規問責。
第二十九條 各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預審結束後2日內(nei) 將材料匯總整理後,提交市科協辦公室組織評審。
第三節 項目評審
第三十條 項目評審工作由市科協辦公室在5個(ge) 工作日內(nei) 組織完成。同一批次的項目一般由一個(ge) 評審組進行評審。必要時,對專(zhuan) 業(ye) 性要求較高的項目也可另行組成評審組進行評審。
第三十一條 各參評項目的主要任務清單和評審標準由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根據項目預定目標和實施要求草擬後,報分管領導審定。其中對先建設後資助的項目,應對評審前已完成的工作量提出明確意見。
各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在草擬主要任務清單和評審標準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放寬項目預定目標和實施要求,違者依紀依規問責。
第三十二條 項目評審辦法由市科協辦公室草擬後,送領導班子成員會(hui) 簽同意後實施。
第三十三條 項目評審組由3-5名專(zhuan) 家、市科協領導班子成員1名、財務主管人員1名組成。其中組長從(cong) 專(zhuan) 家中推薦1名同誌擔任,副組長由參與(yu) 評審組的1名市科協領導班子成員擔任。
參與(yu) 評審的專(zhuan) 家由市科協辦公室從(cong) 專(zhuan) 家庫中隨機抽取。根據項目評審專(zhuan) 業(ye) 化要求,抽取前可以按不低於(yu) 1:2比例,從(cong) 對口專(zhuan) 業(ye) 中先確定待抽取專(zhuan) 家名單,再從(cong) 中抽取。參與(yu) 評審的專(zhuan) 家要書(shu) 麵簽署保密承諾書(shu) 。
確有必要時,可以邀請市科協專(zhuan) 家庫以外的專(zhuan) 業(ye) 人員參與(yu) 評審組,但每次總數不得超過2名。
第三十四條 項目評審一般采用書(shu) 麵審議、視頻連線、會(hui) 議評審形式。確有必要現場考察的,由評審組副組長決(jue) 定。
第三十五條 評審會(hui) 由組長主持,副組長負責介紹所提交評審的項目概況,組織評審組人員全麵、準確掌握評審標準和評審辦法,申明評審紀律要求和違規後果。
第三十六條 評審應本著客觀公正、擇優(you) 遴選的原則,嚴(yan) 格對照評審標準進行評分,最終形成項目得分排序結果,評審組全體(ti) 人員簽字確認。
同一申報單位每年實施的項目總數不得超過3個(ge) ,其中陣地建設類項目不得超過1個(ge) 。
第三十七條 市科協機關(guan) 紀委一名負責同誌列席評審會(hui) 議履行現場監督職責,並在評審結果上簽字確認。
市科協辦公室負責會(hui) 議記錄、計分等輔助工作。
第三十八條 項目評審的參與(yu) 人、知情人都有保守工作秘密的義(yi) 務,違者依法依規問責。
第四節 決(jue) 定和公示
第三十九條 市科協黨(dang) 組和黨(dang) 組(擴大)會(hui) 議、主席辦公會(hui) 議行使項目實施管理決(jue) 策權。其決(jue) 策事項範圍遵循相關(guan) 會(hui) 議議事規則的規定。
研究項目實施工作屬於(yu) 市科協“三重一大”事項的,按相關(guan) 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市科協辦公室在評審結束2日內(nei) 提請召開相關(guan) 會(hui) 議研究確定擬實施的項目。
市科協辦公室應將所有參加評審項目的主要任務清單、排序和得分情況向會(hui) 議匯報。
第四十一條 市科協在評審結果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各項目對全市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科協事業(ye) 改革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研究確定當年實施的項目。確有必要時,可以不受評審得分排序結果的限製。
第四十二條 實施項目確定後,市科協辦公室應在2日內(nei) 在科協網站等媒體(ti) 進行公示,公示期為(wei) 5個(ge) 工作日。公示時應一並公布受理投訴部門和聯係方式。
第四十三條 市科協機關(guan) 紀委負責受理公示異議。
對公示結束後無異議的項目,由市科協辦公室印發正式文件確認實施項目,項目進入實施階段。
對公示期內(nei) 有異議的項目,由市科協機關(guan) 紀委負責調查核實並提出意見,報會(hui) 議集體(ti) 研究或領導會(hui) 簽,視情況做出異議無效或取消該項目的決(jue) 定。
第五節 項目實施
第四十四條 各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在市科協確認實施項目的文件印發後2日內(nei) ,根據項目預定目標和實施要求草擬任務書(shu) (按百分製賦分),層報市科協主要領導審定後,2日內(nei) 與(yu) 項目實施主體(ti) 簽訂項目任務書(shu) 。
各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草擬項目任務書(shu) 時可以征求項目實施主體(ti) 的意見。但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放寬申報材料已經承諾的項目主要任務清單和考核要求。違者依法依規問責。
項目實施主體(ti) 非因法定事由,在規定的時間內(nei) 未簽訂項目任務書(shu) 的,視為(wei) 放棄該項目。
第四十五條 簽訂項目任務書(shu) 後,各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應督促並配合項目實施主體(ti) 辦理項目資助資金撥付事宜。市科協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及時撥付到位。如因工作失職造成撥付時間延誤影響項目實施進度的,依紀依規問責。
需通過縣(市)區財政轉撥的項目資助資金,市科協責任部室負責跟蹤督辦。
收款方必須與(yu) 項目實施主體(ti) 一致。禁止使用現金或違規通過個(ge) 人賬戶劃轉項目資金。
第四十六條 市科協項目資金支出範圍一般包括項目實施中產(chan) 生的設備和材料購置費、差旅費、會(hui) 議費、培訓費、勞務費、谘詢費及其他相關(guan) 費用。但不得用於(yu) 人員工資、福利支出,日常辦公和接待支出,土建工程、辦公設備設施的維修改造支出,罰款、還貸、捐贈、讚助、對外投資支出,以及與(yu) 項目實施無關(guan) 的其他支出。
第四十七條 先建設(或開展活動)後資助的項目,在市科協項目資助資金到位前,項目實施主體(ti) 當年已實際用於(yu) 該項目支出的資金,可以從(cong) 項目資助資金中列支。
第四十八條 項目實施主體(ti) 應嚴(yan) 格按照項目任務書(shu) 組織實施,全麵、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實現預期經濟社會(hui) 效益。禁止將項目主要任務轉包或分包。
第四十九條 項目實施主體(ti) 對項目資金使用的合法性、規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負責。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製度,保證財務賬目真實、完整、可核查。
項目申報書(shu) 和任務書(shu) 有自籌資金或配套建設項目承諾和要求的,項目實施主體(ti) 應誠實守信,落實到位。
第五十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項目實施:
(一)項目實施主體(ti) 生產(chan) 經營遇到重大困難或機構重組,書(shu) 麵向市科協請求終止項目實施的;
(二)出現相關(guan) 政策調整等情形,市科協認為(wei) 項目已無實施必要的;
(三)市科協在對項目實施管理指導中,發現項目實施質量偏低或進度嚴(yan) 重滯後的。
項目終止實施由市科協分管領導提請會(hui) 議研究確定。
項目終止實施後,項目資金由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負責追回。項目實施主體(ti) 已支出部分項目資金的,應追回節餘(yu) 資金。市科協有對相關(guan) 單位作出進一步處理的權利。
第五十一條 項目實施過程中,市科協相關(guan) 領導和各責任部室要加強工作指導,幫助項目實施主體(ti) 協調解決(jue) 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項目實施的調研指導,既要杜絕放任不管、服務缺位等官僚主義(yi) 作風,又要防止頻繁檢查加重項目實施主體(ti) 負擔。
第六節 項目驗收和績效評價(jia)
第五十二條 項目實施主體(ti) 在完成任務後,應按項目任務書(shu) 確定的時間節點向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提出驗收申請並報送完整反映項目實施情況的資料。
第五十三條 項目由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進行驗收並對驗收結果負責。對確有必要組成驗收組進行驗收的單個(ge) 項目,由市科協分管領導提請相關(guan) 會(hui) 議研究決(jue) 定,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組織實施。驗收組的組成、工作規程和責任參照本辦法有關(guan) 項目評審的規定執行。
項目驗收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為(wei) 合格。
第五十四條 通過驗收的項目,由市科協行文確認並抄送項目實施主體(ti) 。項目資料由各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規範建檔備查。對未通過驗收的項目,由相關(guan) 業(ye) 務部室責令限期整改後複查。複查仍未通過驗收的,收回節餘(yu) 資金,並取消該項目實施主體(ti) 三年內(nei) 申報市科協項目資格。
第五十五條 市科協辦公室應適時組織績效評價(jia) 。必要時可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jia) 。評價(jia) 結果依法依規運用,作為(wei) 相關(guan) 獎懲的依據。
績效評價(jia) 工作按照市財政局相關(guan) 文件規定進行。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五十六條 對市科協係統負有項目管理、服務、監督職責的公職人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zhong) 紀律、工作紀律的,依照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問責條例、紀律處分條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規定處理。
第五十七條 對項目實施主體(ti) 弄虛作假、違法失信、違反財經紀律等行為(wei) ,依照本辦法進行處理,記入誠信檔案,並通報有關(guan) 單位。市科協建立項目主體(ti) 黑名單製度,納入黑名單的單位三年內(nei) 不得申報市科協任何項目。
項目實施主體(ti) 是市科協團體(ti) 會(hui) 員的,依照《开yunapp体育官网入口登入團體(ti) 會(hui) 員管理辦法》處理。
項目實施主體(ti) 的業(ye) 務主管單位是市科協的,市科協視其違法違規情節決(jue) 定是否解除與(yu) 其業(ye) 務主管關(guan) 係。
第五十八條 對參與(yu) 項目評審工作的專(zhuan) 家違紀違規行為(wei) ,依照《开yunapp体育官网入口登入專(zhuan) 家庫專(zhuan) 家參與(yu) 評審工作負麵清單管理辦法》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本辦法由市科協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辦法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