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一、製定背景是什麽(me) ?
為(wei) 規範襄陽市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充分發揮政務數據在建設數字政府、服務企業(ye) 民生、完善社會(hui) 治理的作用,有效支撐全市“一網通辦”服務體(ti) 係及“一網統管”場景應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湖北省政務數據資源應用與(yu) 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辦法。
二、什麽(me) 是政務數據資源?
政務數據資源是指政務部門在依法履職或實施公共服務中製作或獲取的,以電子化形式記錄、保存的文件、資料、圖表、圖像、音頻、視頻、電子證照、電子檔案和數據等各類非涉密數據資源。
三、《辦法》適用的範圍?
適用於(yu) 我市行政區域內(nei) 行政機關(guan) 以及法律法規授權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務職能的組織所進行的非涉密政務數據資源采集、存儲(chu) 、治理、共享、開放、分析、應用和銷毀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如何管理好政務數據資源?
一是明確政務數據資源管理職責。市人民政府領導本級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hui) 負責本轄區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guan) 工作。同時,對市行政審批局、市大數據中心及其他政務部門的相關(guan) 職責進行了明確。
二是統一政務數據資源目錄管理。全市各政務部門對履職過程中產(chan) 生的數據和需要其他部門提供的數據目錄進行全麵梳理,編製形成政務數據共享責任清單、需求清單、負麵清單和政務數據資源目錄。
三是規範政務數據歸集和掛接。相關(guan) 政務部門及時、準確、完整做好政務數據采集工作,並指定牽頭部門對相關(guan) 基礎數據庫、主題數據庫進行歸集、管理和維護,同時開展曆史紙質材料數字化改造。
四是提高政務數據質量。對相關(guan) 政務部門提供政務數據的數量、質量及更新頻率進行監管,對發現的疑義(yi) 或錯誤數據及時進行修複、清洗和治理。
五是強化政務數據共享。對政務數據共享過程中使用方、提供方及管理方的職責及權利進行明確,沒有相關(guan) 法律法規、規章依據,提供部門不得拒絕使用部門提出的共享要求,不得以部門內(nei) 部管理辦法作為(wei) 不予共享的依據。
六是做好政務數據開放。各政務部門製定政務數據開放目錄,將民生保障服務及社會(hui) 公眾(zhong) 和市場主體(ti) 關(guan) 注度、需求度高的政務數據,優(you) 先向社會(hui) 開放。
七是確保政務數據安全。對政務數據采取分級分類保護,相關(guan) 政務部門建立政務數據安全相關(guan) 工作機製,有效處置和防範安全事件。
八是加強監督與(yu) 考核。對全市政務部門政務數據相關(guan) 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納入全市“一網通辦”等考核範疇定期進行評價(jia) 。